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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邹强 先生 (主任律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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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0-8730039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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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8221882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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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天河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代理 重婚 离婚程序 子女抚养纠纷 |
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:13822188271,【微信号:2396684142】,离婚诉讼的法定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焦点问题:
其一: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;
其二: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、抚养费如何支付;
其三:家庭财产如何分割。
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问题能够协商一致,达成离婚协议,就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,即可以节约费用,又可以节省时间
。但是,有近40%的离婚争议,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,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,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,直至诉到法院。有些当事人干脆省去了聘请律师这一步,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。
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,应具备下列要件:
(一)感情确已破裂;(二)经调解无效
审判实务中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的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。
第二,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。对于调解无效,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,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。
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中,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材料,能够认定婚姻无效的,法院应确认婚姻无效,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,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,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,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。请求方申请撤诉的,不予准许。
(一)现存婚姻具有应当被确认为无效的理由和事实存在;(二)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;(三)申请是在法定时限内提出
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【邹强律师】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,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,涉外离婚案件,调解离婚案件,代拟夫妻离婚协议,婚前财产协议,婚内财产协议等,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份制公司分割等 办案经验丰富,胜诉率高。首席律师邹律师,执业23年,经验丰富,赢得众多当事人优秀口碑。
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:13822188271,【微信号:2396684142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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